時事觀點

 

 

 
 

 

     
 
 

豪雨成災,誰負責?

楊永年(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刊自 2005年05月15日 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

 

這兩天的豪大雨量造成很多縣的山區傳出山崩、土石流、土石坍方、道路阻隔、溪水暴漲等災情。由於造成這場災害的大雨來得過於突然,已造成一死七傷七失蹤,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有人認為氣象預報不準,使得政府相關單位與民眾來不及應變,才會出現這麼大的災情;但作者認為完全怪氣象局並不公平,因為若平常災害預防工作沒有做好,再好的預報技術也可能來不及應變。也有人認為,水土保持局未盡到警告的責任,所以每次大雨一來,都逼得水保局要發布龐大的警戒區域數字,避免因為未盡警戒責任遭到責難,因此我們也不能說發布土石流警戒區域,防救災問題就可以解決。


  其實,災害防救涉及整個政府組織體系的問題,無法也不能要求單一部門做好防救災工作,或以目前的制度設計,我們不能要求某單位負責。


  具體而言,災害預防體系的工作內容包括天氣預報、雨量測計、山坡地保育、土石流危險區域預警、豪大雨量的預警與宣導、疏散與逃生路線設計等。而這裡相關的單位包括氣象局、水土保持局、林務局、地方政府等,因此涉及複雜的政府組織間協調聯繫整合議題。政府組織體系的運作方式,不是等大雨來了,相關單位才急急忙忙的大幅發布警戒區域,或等到發生災情才強力要求消防人員進行搶救。


  理想的防救災方式應該在災害防救體系在災害發生前、中、後,就有整合機制,才能發揮災害防救功能。
  例如,從過去的經驗顯示,幾乎年年都會發生大型天然災害,但多只透過非正式的災害應變中心進行運作,相關部門分隸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組織,在協調整合功能不足的情形下,防救災機制啟動的效能因此受到了影響。例如去年在新竹五峰鄉發生的土石流慘劇,雖然水保局早已發布土石流警戒令,卻是無論如何都無法順利疏散沒有防災意識的鄉民,終於發生難以挽回的活埋慘劇。而且,當我們在檢討或追究責任的時候,卻又沒有專責單位可以負責。


  在這方面,日本的防救災機制就非常值得我們學習,例如,日本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設有正式的危機管理部門(而這單位的成立主要係從一九九五年阪神大地震的經驗而來),只要涉及大型災害,就由危機管理部門負起整個災害防救的協調聯繫整合工作,同時設有防災管理監一職,在進行災害防救協調工作時,該職位成為僅次於政府副首長者,也就是被賦予指揮所有政府部門之職權,以發揮政府整體防救災功能。


  重點是,危機管理部門必須負起全責,沒有規避責任的餘地,而這也是我災害應變中心所無法達到的功能。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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