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台北共識

 

王崑義(作者為戰略學者、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刊自自由時報 2006年06月06日

 

二○○四年一位美國學者雷默曾為中國的發展模式,提出一個「北京共識」來概括其特質,讓那個曾經從「摸著石頭過河」,到希望建設一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國家,有了一個可以跟國際對話的名稱。

雷默對「北京共識」所指稱的內涵包括創新的價值、在混亂中建立一個永續發展的模式以及建立一個自主解釋的理論。這三個內涵漸漸已經變成國際社會取代「中國威脅論」來評估中國發展的指標,讓中國逐漸擺脫國際社會對它的制約性。

反觀台灣,經過本土化、民主化的轉型,到阿扁時代朝小野大的對抗,進而執政者內部的腐化所引發的政治危機等,台灣民主轉型的經驗,其實也可以採用「台北共識」的概念來概括解釋。畢竟,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經驗或模式,不管是好或壞,它都是人類社會可以共同借鑑的價值。

當然,「北京共識」是偏重於經濟和社會層面發展的解釋,它是脫胎於一九八九年「華盛頓共識」被用來解釋美國以自由經濟制度推廣於拉丁美洲失敗的經驗,那麼「台北共識」必然也要相對於「華盛頓共識」、「北京共識」之外,一種偏重於政治發展的經驗,這種特殊的經驗很難再用已經普遍被認定的「民主鞏固」概念來涵蓋。畢竟,台灣政治發展的經驗是在外有美、中兩大強權的制約,內有舊式政權遺緒的復辟,讓本土政權一直處在搖搖欲墜的困境,但這樣的政權卻奇蹟的安度六年,沒有變成早夭的政權。

遺憾的是,一個危機重重的政權,卻因內部的貪腐而出現了真正的執政危機,所以如果使用「台北共識」的概念來指稱台灣的政治發展經驗,那麼決定一個政權的永續與否,內部是否貪腐變成是重要的變數,而這也是「北京共識」所無法涵蓋的經驗,因為中國內部貪腐的行為比台灣嚴重許多,卻沒有危及中共政權。

所以,台灣政權的貪腐經驗應該是一種教訓,未來「台北共識」也必然會成為全球發展國家的一個共同的教訓。

 

(作者為戰略學者、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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