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兩件跨國官司看台灣地位/光華寮判決 粉碎一中幻想

 

賴怡忠作者為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

刊自自由時報 2007年04月09日

 

日本最高法院於日前對延宕已久的光華寮提出判決,以日本於一九七二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認定台灣不具原告資格,撤銷二審時台灣勝訴的判決。對台灣還企圖以種種一中架構來處理兩岸關係的人而言,這個判決無異粉碎了他們的幻想。

就法律而言,台灣並未敗訴,判決書也預留台灣具所有權的空間,因裁決的是訴訟代表權問題。台灣失去代表權的主要關鍵,是當年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宣稱代表中國的主張。二審判決台灣勝利是基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還有效統治部分地區,因此不涉及主權的第三國財產,中華民國並未失去所有權。該判決也給予中華民國訴訟資格,多被後人解釋為「部分繼承說」。但此次判決否決訴訟代表權,其「一中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說法,也使「一中兩府」等提法崩盤。

這再度驗證國際上真正的「一中共識」:一中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被馬英九奉為解決台海問題仙丹妙藥的「一中各表」,由於認定中華民國也代表中國,在國際的一中共識下,不僅導致台灣國際空間的進一步萎縮,同時連防衛本身獨立狀態的法律基礎都不復存在。形成台灣在國際法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理併吞,並正當化北京政府的「反分裂法」,到台灣被中國事實併吞只有一步之遙。

而「一中各表」、「一國兩府」等還會造成其他問題。如中國要求將位於第三國由中華民國政府公款所買的資產,根據一中承認,轉為北京所有,屆時台灣面對將不只是有無外交承認,而是台灣人民納稅購買的國產,可能莫名其妙會被北京政府充公。證諸六、七十年代每次斷交台灣都擔憂館產不保的問題,甚至為了保證館產不至於被北京「整碗捧去」,還出現將國家資產登記在私人名下。這些奇形怪狀,都與過去對「一中」的堅持,而導致外交潰敗以及國家資產被掠奪有關。

國際上部分對台灣狀況不明就裡的中國通,為了避免與中衝突,千方百計希望台灣接受種種以一中為前提的安排,但如台灣接受建議,馬上面臨可能被中國法理併吞的命運。任何有意帶領台灣的政治人物,如果還只以兩岸關係,忽略由更大的國際視野看台海問題,不論是基於向中國通媚俗,還是希冀技術性接受「一中」以尋求外交偷渡,正如這次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所顯示,一中主張的幻想還是不敵國際法理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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