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生外勞大暴動,國人多數認為他們抗爭有理,因為從他們的訴求中,可以看出他們的確受到不合理的管理待遇。筆者同意這樣的說法,但也認為我們的外勞管制政策,有值得認真深入思考與檢討的地方。
根據九十四年六月底的官方統計資料,我國共約有三十六萬名外勞,其中有八三四六七人脫逃,行蹤不明外勞人數一八九二二人。外勞脫逃的原因,與仲介剝削、管理不當、溝通不良、適應不好都有關係。背後的原因可能就和政府(勞委會)對仲介業者、對雇主、對外勞等的管制政策出現問題有關。
換句話說,外勞管理產生的人權問題早已存在,而外勞衛生檢疫與傳染病問題、外勞匯款衍生的地下金融坐大問題、不肖仲介業者涉及外勞人口販賣、執法機關與仲介業者勾結大量引進外勞入境打工問題等,也都是外勞管制政策失靈造成的結果。
政府引進外勞主要從經濟因素考量,以及工商業進用外勞可以節省龐大的人事成本。我們不能否認,外勞對台灣有其經濟上的貢獻,卻也必須承認,外勞在促進我經濟發展的同時,卻提高大家必須共同承擔的社會成本。
其實政府(勞委會)也注意到問題的嚴重性,因此與警政部門取得聯繫,祭出行政獎勵與逮捕一位脫逃外勞就有兩千元的賞金。問題在於,獎勵員警處理這些不一定有治安疑慮的外勞,對專責治安工作難免會有影響。
事實上,先進國家如日本與德國都沒有引進外勞的政策,甚至還嚴格把關或阻擋。也許他們知道,引進外勞雖可能促進經濟繁榮,卻必須以龐大的社會成本換取。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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