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造林?造孽?

 

吳珮瑛( 作者為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

刊自 2005年8月31日 自由時報

 

看到「搖錢樹!假造林詐二.五億」和「九大花招詐領造林獎金」的斗大標題,腦中突然一片空白,接著內心則翻騰不已。

這是一個我曾經參與查證的專案計畫,當初除了我是以農業經濟學中的環境經濟學專業參與查證之外,其他的五位有一位是水土保持專業,另外四位當然就是大家認為森林本業的專家學者。

在二○○○年的暑假,也就是此一計畫執行至第三個年度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安排了一個全國走透透的查證,查證完成後,身為查證委員的,每人必須撰寫一份查證報告,在報告中我除了歸納整個全民造林計畫執行至當時的成果,同時指出此一計畫在政策面、執行面的種種問題外,也對此種形式重於實質的查證工作,提出了批評並給予建議。自認為很盡責的履行了對相關單位的承諾,更天真的以為相關單位應該會很當一回事,認真的檢討此一計畫的各種利弊得失。

報告繳交之後,我不知該如何可以讓更多人知道政府每年花費數十億的計畫之執行成果,拖拖拉拉三年後,我以該報告為主體,加上一個對學者角色自我檢討的加長型前言,而出了一本書。我寄給了數十位立法委員、所有的監察委員,當然也給我的親朋好友及學生,宣稱看管人民荷包的立委無一人回應,而監委也只有區區二位來信來電致意,我為自己是回收資源的製造者而深感抱歉。

我相信當初如果造林相關單位對於查證、巡視、訪查等種種名目眾多,看似一種監督的工作在意的話,這些弊端還是存在的。然查證委員並不是檢警調法務人員,我們沒有角色與立場去進行弊端的搜查,但整個查證過程讓我深切體會到,政府每年所執行的成千上百個計畫,在規劃時、進行中及結束後,都安排了各式各樣的審查、查證、檢討等等工作。這些完備的流程,其實是滿足形式要件更勝於其他,因為不會有人在意的。且相關單位也都宣稱當前每個規劃中的計畫是依據滾動式原理,然而從不認真檢討過去缺失的計畫,我們知道計畫一個接著一個執行,會讓我們滾到何處嗎?

經過此一「事件」後,我終於瞭解到,人們說學者是社會的中堅份子時,如果不是學者的自我吹噓,就是社會給學者的催眠。再次翻閱該本書時,參與查證當時的錯綜複雜心情又湧上心頭。我不介意相關單位因為我的一意孤行而將我阻隔於外,但我還是會因自己的孤掌難鳴而落寞。

      

作者為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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