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立法院原本是崇高的國會殿堂,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可是,這個跟隨外來政權移植到台灣的最高民意機關,一直水土不服,總是「怪病」百出,即使社會各界提供什麼神仙妙藥,也難有效醫治。要談起我們這個生來就不健康,無法正常運作的立法院,若欲羅列其「最」,恐怕一籮筐數不盡。由於象徵台灣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最近一連串完全走樣演出,實在有必要列舉其中之「最」,好讓國人溫故知新,有所警惕。究竟我們的立法院,是立「乏」院,抑或「利」「發」院?不妨大家來用一點心解讀。
第一,立法院之所以有眾多「最高級」的稱號,實歸因於昔日「萬年國會」的作孽。由於國民黨長期一黨專政,黨國不分,最高民代可以坐享「最長任期」、「最高特權」、「最無是非」的舉手隊伍,「最不稱職」、「最不能反映民意」的代議士,因而留下「最不健康」的問政文化遺產,致使今天的立法院諸公有樣學樣,亂象層出不窮。
第二,因為有「萬年國會」的歷史背景,一來「最慣用多數暴力」,二來「最無心」進行政策辯論,導致三來使立法品質「最粗糙」、「最反改革」、「最充斥大中華主義」色彩,因而實行起來綁手綁腳,自食惡果,延誤國家發展進程。
第三,這些年來立法院的種種表現,無疑地,對全國人民樹立「最壞示範」。諸如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最習以為常」使用語言暴力,動輒對政府官員進行人身攻擊,把立法院當作「口水戰」和個人「作秀」的舞台,製造謠言和抹黑中心,充當敵人的宣傳工具,寧可減自家人志氣,而去助長敵人威風等等,幾乎都是「最糟糕」的表演,「最反民主」、「最不理性」的問政風格,誠令國人痛心疾首,是我們台灣「最丟臉」、「最傷害」國家形象的政治亂源。
冷眼檢視上述立法院之「最」,一言以蔽之,無異是台灣民主發展之「罪」,是台灣爭生存、爭自由、爭正義、爭和平之「罪」。奉勸在國會殿堂裡的朝野立委諸公,莫再讓立法院淪為立「乏」(罰)院,或置台灣利益於不顧,上下交相利的「利」「發」院,否則,必遭選民唾棄,歷史終會使你們遺臭史冊。
(作者為台灣歐盟協會常務理事、台灣國際研究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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