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點

 

 

 
 

 

     
 
 

拚治安 紐約能 台中不能?

楊永年(作者為京都大學人間環境研究所訪問教授、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刊自 2006年02月13日 聯合報

 

紐約時報報導,世界第一大城紐約市犯罪率持續下降,讓大家刮目相看。相對的,台中市卻持續發生重大治安案件,大家很想知道,為什麼紐約能,而台中不能?

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曾經擔任多年的檢察官,對於刑事司法體系運作知之甚詳,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神準的進行治安策略的規畫與執行。反觀胡市長,主要專業在外交,加以身邊可能缺乏或不懂如何運用治安專家,難以為台中發展出有效的治安策略。

但完全怪罪胡市長,似乎也不盡公平。因為除了人格特質與專業能力外,整個制度的配合也很重要。例如朱利安尼可以在很短時間之內,要多少警力就有多少警力;他知道紐約市需要什麼樣的警察,在人力招募時,就設定要什麼樣條件的警察(因為充足的警力不代表能發揮改善治安的功能)。美國的警察事務完全屬於地方政府,朱利安尼對警察局長的人事有絕對的權力。

反觀胡市長,能要到多少警力,非市府能夠決定,也不是短時間能達到;要什麼樣的警力,亦非市長所能定奪;警察局長與分局長的人事,胡市長也不一定能使得上力;再加上整個政治、經濟、社會與媒體生態上的制度因素,都不是市長一人所能改變。只是前述說法難免過於消極,如果胡市長願意嘗試,也可能塑造治安改革或改善的氣氛。

但筆者必須提醒,改善治安不能操之過急,根據經驗顯示,短淺的治安策略不僅無助治安改善,卻可能導致治安進一步惡化。如果胡市長願意多花一些時間,找到真正治安專業人才,同時給他充分的權力與支援,發展多元治安改革方案,同時想辦法突破現行制度,而不是只在向中央爭取多少人上作文章,台中的治安才有可能改善。

 

作者為作者為京都大學人間環境研究所訪問教授、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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