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六月十日在釣魚台海域台船被日艦撞沉後。適逢釣魚台事件發生在「海基|海協」兩會協商期間,台北的反應更牽動台灣與美、日、中三國關係,更進一步衝擊對後奧運時代東北亞安全環境的轉變。
首先,釣魚台牽涉的不只是台日雙邊關係,而是「台灣|美日同盟|中國」的關係。美國雖然不介入釣魚台主權爭議,但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管轄權。美日安保條約明確指出其涵蓋範圍包括日本領土以及日本「管轄的領域」。一九九六年九月美國克林頓政府對釣魚台議題的模糊態度,曾經造成「美日同盟」的崩解危機,其後在二○○四年二月間傳出中國船隻意圖登上釣魚台時,美國小布希政府立即表示釣魚台屬美日安保範圍。正因了解釣魚台可能會啟動「美日同盟」,導致中國自二○○五年以降,對釣魚台始終高度自制。台灣在出動軍艦赴釣魚台不惜一戰來「宣示主權」時,恐怕要先掌握釣魚台牽動的戰略關係。
其次,在處理釣魚台議題時不要因小失大,因釣魚台的「所有權」爭議導致台灣「主權」的喪失,從而使台灣失去對釣魚台的發言權。由於中國聲稱擁有釣魚台,是來自中國對台灣主權主張的延伸。因此「聯中抗日」的行為,形同台灣自我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會認可中國對釣魚台也有發言權,才會「聯中」。這豈不坐實中國可以代表台灣嗎?而台灣如果自己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日本不接受「一中各表」,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屆時東京只要與北京討論釣魚台議題即可,台灣因此會失去對釣魚台的發言權。
由於維持與「美日同盟」的良好關係事涉台灣總體戰略利益,相信這也是為何從李登輝的國民黨政府到陳水扁的民進黨政府,對釣魚台議題都採取「主權不退讓、和平解決、釣魚台是台日雙邊議題」的基本立場,不因釣魚台「所有權」爭議,使台美日戰略合作關係生變,以及台灣國際主權的損失,更維持台灣對釣魚台議題的發言權。
因此,到底我們對釣魚台沉船事件的處理,是要立即上綱到主權層次對美日同盟發動抗戰,連帶衝擊台灣的整體戰略利益?還是切割主權與人權議題,在人道立場上,集中處理日方在爭議地點的不當處置與責任問題,並對日後類似爭議定下大家可接受的規範?
事實上,對釣魚台議題處理得宜,可強化與美日同盟的互信,讓台灣在強固的基礎下面對中國,增加談判的戰略籌碼。這不僅會擴大台灣談判的利得,更有助建構兩岸穩定的互動架構,也因此會反向導致「美日同盟」與台灣更接近的需要。屆時季辛吉在七○年代初營造蘇聯與中國競相與美國維持關係的景象,可能會在「美日同盟」與中國在對台關係上重演。
這也意味當中國以對釣魚台議題的克制營造與美日同盟的關係時,台灣更不應反其道而行,陷入同時面對美日與中國的困局。而在釣魚台議題的持重與創意,如形成中國與美日同盟都與台灣維持良好關係的局面,到時釣魚台議題以對台灣有利的方式收場,也是很可能的。
總而言之,馬政府在此不應附和抗日民粹,應由東北亞整體環境與台灣的戰略利益出發,處理釣魚台議題。對民進黨而言,釣魚台事件也是個向國人展現具戰略高度的好機會,加碼跟進抗日民粹,不僅無以向民眾顯示在野優質問政的品質,更可能對台灣整體國益形成無可磨滅的傷害。